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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交會法律咨詢區 每天接待百餘人

  內容涉及傢庭房產分割、逾期交房索賠、買賣合同註意事項等

  2013年大連市夏季房交會於7月18日在星海會展中心世界博覽廣場啟幕。和往屆一樣,本次展會為觀展者提供現場法律咨詢服務。遼寧誠事律師事務所應邀全程參與瞭本次法律咨詢活動。截至目前,該事務所律師平均每天為百餘名購房者提供法律咨詢,解答法律問題上百餘件。內容主要涉及婚姻傢庭房產分割、逾期交房索賠、房屋買賣合同註意事項等房地產買賣諸多熱點法律問題。

  案例

  "假離婚"

  規避新政風險太大

  市民陳女士和丈夫名下擁有兩套房產,還想購買新房產,但因限購無法購買而苦惱不已。

  陳女士聽說有種做法,就是夫妻可以通過"假離婚"的方式來實現購房計劃。陳女士前來咨詢,使用這種"假離婚"的方式來規避限購政策是否可以操作。

  律師點評

  對於"假離婚",我國現有法律沒有具體規定,所以從法律角度很難杜絕"假離婚"行為。

  辦理離婚手續的夫妻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離婚行為都是有效的。但"假離婚"的風險很大,很有可能人財兩空,夫妻二人中的受害方幾乎沒有任何補救措施。除非有充分的證據,才能通過訴訟獲得救濟。

  因此,奉勸那些計劃通過"假離婚"方式購房的人,切莫鉆法律空子,最後計劃一旦落空隻能自食惡果。

  遭遇

  遲延交房

  購房者有權解除合同

  劉先生2012年和一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訂台新銀行信貸房貸條件怎麼貸款比較會過件購合同,約定今年五月十日交房,但交房日早已過瞭,開發商還沒交房。

  劉先生本打算今年八月結婚,眼看婚期將至十分著急,很想知道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後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也就是說,如果劉先生和開發商簽訂的購房合同中對逾期交房沒有特別的約定,劉先生有權在催告後的三個月合理期限內請求解除合同。

  婚前購房

  婚後轉讓的收益在離婚時咋分配

  小吳大學剛畢業,尚未找到合適的工作,父母想為他全款買一套小公寓,房產證寫小吳的名字。小吳一傢想知道:如果將來小吳結婚後出賣瞭這套小公寓,用收益和小吳妻子再共同拿一部分資金換購一套大公寓。那麼,如果將來小吳和妻子貸款協商如何汽車貸款離婚的話,這套大公寓該如何分配。

  夫妻一方婚前財產,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個人婚前財產,如果小吳和妻子沒有特別約定,個人的婚前房結婚後轉讓所得的收益應為小吳的個人財產。

  至於用該款另買的公寓,其中用小吳和妻子婚後共同財產補充差價的部分應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小吳婚前的公寓出售所得的部分,應為小吳的個人財產,離婚分割的時候應該要區別對待。

  所購房毗鄰垃圾房購房者想

  解除合同

  市民梁女士看中瞭某開發商開發的一套樓盤,簽訂瞭商品房買賣合同,合同履行的一直很順利。但今年6月交房時,梁女士發現她購買的房屋有一個窗口正對著小區垃圾房,夏季異味撲鼻、蒼蠅亂飛。梁女士隨即想退房解除合同,咨詢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

  梁女士和開發商的合同已經履行到交房階段瞭,要看開發商和梁女士之間簽訂的合同以及補充協議裡是否盡到瞭告知義務。如果合同中開發商已經告知購房者該房屋周邊配套設施情況並在價款中已做充分考慮,那麼梁女士無權解除合同。

  這個案例提醒購房者,購買商品房前一定要瞭解清楚房屋的周邊配套設施情況,這些從售樓員、沙盤、宣傳資料中能夠明確的信息,不要等交付房屋階段才去發現問題,那樣隻能後悔莫及。

  未獲預售許可證商品房預售

  合同無效

  老趙去年和一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訂購合同,合同中明確約定瞭房屋交付和取得房產證的時間。但到瞭履行期限,老趙才得知,該公司至今仍未取得該樓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無法交付房屋及房產證。老趙很著急,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新聞來源http://dl.house.sina.com.cn/news/2013-07-21/0802230420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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